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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师范大学皖江学院通识教育学术讲座学分认证暂行办法

    2015-06-16

为进一步深化学分制改革,拓展我院通识教育课程资源,提升我院学术报告、文化讲座的影响力,充分发挥其育人作用,根据我院实际,将院级学术报告、文化讲座纳入通识教育课程学分,特制订本办法。

第一条  通识教育学术讲座。原则上指经教务处认定,并在教务处网页公布的院级学术报告、文化讲座(如皖江大讲坛、人文之光等)。各系(部)举办的适合全院学生聆听的专业讲座、学术报告,可提前向教务处申请,经审核同意后列入通识教育学术讲座系列予以学分认证。安徽师范大学在赭山校区和花津校区举办的学术报告、专业讲座,亦可纳入学分认证范围,各系部须事先提出申请,经教务处审核同意后予以实施。

第二条  讲座记录卡。教务处为聆听各类讲座的学生现场发放记录卡,听讲人填写相关信息,经教务处盖章有效。记录卡为听讲人获取学分的重要凭证,不得转让,涂改无效,遗失不补。

第三条  学分认证标准。每聆听6场报告并撰写一篇1000字以上的主标题为“我在皖江听讲座”的听讲心得,计1学分。学术讲座学分每生原则上应修1学分,最高不超过2学分。超出1学分、不足2学分或超出2学分的场次,可转入素质拓展学分B模块予以认证。

第四条  学分认证程序。每学期结束时,符合学分认证条件的学生向本系提出申请并呈交讲座记录卡和听讲心得,由系主任(书记)、副书记、团总支书记、辅导员和教学秘书组成认证小组予以审核、认证,名单汇总后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者,各系递交学分认证报告和相关材料到教务处登记学分。经系(部)统一安排,在赭山校区和花津校区听讲安徽师范大学举办的学术报告的,由辅导员组织学生并核对听讲名单,签字后由系学分认证小组核实盖章,并于讲座次日提交教务处备案,作为学生认证学分的依据。

第五条  此办法从2013级学生开始实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